佛山偵探取證調查法庭決議。 佛山女孩孫美萍(化名)自曝被父親強奸六年。 訴狀中,她的父親孫雄彪(化名)成為“禽獸不如”的強奸犯罪嫌疑人。 六年來,她以“教人性”為名,被強奸了50余起……但就在刑事宣判前,孫美萍突然翻供,為父親辯護。 他的父親在被關押300多天后終于被釋放。 “女兒控告父親強奸”的離奇事件背后,到底隱藏著怎樣的家庭倫理糾紛?
——日記揭曉——
少女日記揭露“向父親舉報強奸”的真相。 法醫檢查證實處女膜完好無損
女孩孫美萍曾就讀于佛山市禪城區一所職業中學。 記者希望采訪孫美萍的同學和老師佛山調查,為孫美萍作證“孫雄彪強奸了他的女兒”。 但學校負責人以“人不在”為由拒絕了。 然而,孫美萍提供的一本日記卻突然把這件事說清楚了。
記者翻看他的日記發現,孫雄彪被刑事拘留后,當地警方和公訴機關多次對孫美萍進行訊問,甚至對孫美萍進行了法醫檢查。 女孩孫美萍在公安機關、公訴機關的審訊過程中,多次改變說法至少3次,有時稱強奸存在,有時則完全否認。 原因很耐人尋味……
“1月16日,今天兩位警察叔叔帶我去中醫醫院檢查,其中一個說他是法醫。我配合檢查后,派出所的警察叔叔告訴我,處女膜沒破……法醫問我:“孫雄彪有沒有性侮辱你、打你、讓你做什么?”我說沒有,然后我就哭了,他們叫我不要這樣哭了,然后他們就把我送到我要去的地方就走了。”
“今天,1月22日,我和媽媽去派出所撤案,我提前寫了一張紙,內容大致是這樣的:關于孫雄彪強奸我的事情,根本沒有這件事。我報案只是為了報復他,后來我知道自己錯了,其實第二天晚上我就去撤案了,但是警察告訴我孫雄彪已經指認了他,警察問我父親是否有打我,我說他是因為我經常出去玩,所以他就打我。問完問題后,我就簽了字,跟著媽媽走了……”
“3月14日,今天,派出所的警察和一個實習姐姐來審問我,問我為什么要撤案。我說因為沒有這件事。警察叔叔說:‘那些做錯事的人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。如果做錯事的人不受懲罰,那我們為什么需要法律呢? 我哭了,最后承認孫雄彪強奸了我,他們又問了我那些問題,什么時候開始的,過程,最后一次,這個維持了多久,多少次,我跟他說的都是一樣的話我第一次報案的那天,在詢問之后,我就回到了課堂。”
“今天,6月8日,我和媽媽去檢察院(提審)。他們問我:孫雄彪強奸你了嗎?我說沒有,又問:他為什么多次改口?是因為孫雄彪強奸了你嗎?”是受到家庭或者其他環境的影響嗎?我說不是,我只是想報復他,之后就沒有再說什么。
“8月17日,今天我去派出所問話,他(警察)問為什么撤案。如果你打算自己沒事,孫雄彪能安全出來,那是不可能的。如果他出來了,你是進去的,錯的是他,不是你……(這里省略部分內容),你必須為你所說的話承擔法律責任,如果是誣告……(此處省略部分內容)因為我怕被他們抓到,所以我只好承認了。
從原始審訊筆錄和日記來看,孫美萍多次改變供述佛山偵探社,與此前的供述存在明顯出入。 對此,女孩孫美萍解釋說,她“因為害怕承擔法律責任”。
對于父親被關押300多天卻沒有出現的原因,女孩阿萍感到很委屈:“其實我報案后第二天就撤案了,但后來的發展已經不是我能控制的了。我不想再說什么了,看完我的日記你就明白了。
孫雄彪的代理律師陳啟軒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正是因為孫美萍的日記和證言,孫雄彪最終走出了看守所。
——報案——
女兒:“我父親強奸了我”跨越了六年
佛山市禪城區張槎社區,是孫雄彪一家人居住的地方。 在鄰居眼中,孫雄彪是一個淳樸、老實的人。 自從孫雄彪被捕后,這條老街就一片混亂。 人們已經無法將這個平時誠實正直的男子與“強奸嫌疑人”聯系起來。
“阿彪只是脾氣不好,但也是個好人,我真不明白怎么會發生這樣的事。” 說起剛剛被釋放的孫雄彪,鄰居黃阿姨等鄰居大多表示困惑和無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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